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程浩 主任医师 教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眼科
散瞳后视力恢复及可写字时间因药物类型而异:快速散瞳药如托吡卡胺通常5至10小时恢复视力,6至8小时后可写字;慢速散瞳药如阿托品需2至3周恢复视力,2至4周后方可写字。
散瞳药通过阻断睫状肌的胆碱能受体,使其暂时失去调节功能,从而扩大瞳孔以便进行眼底检查或验光。快速散瞳药托吡卡胺作用时间短,代谢迅速,多数患者用药后1.5小时开始感觉畏光减轻,5至10小时瞳孔基本恢复原状,此时睫状肌调节力逐步回升,可进行近距离用眼活动如写字,但初期仍需控制用眼时长。
慢速散瞳药阿托品因脂溶性高、穿透力强,药效可持续7至14天,瞳孔完全恢复需2至3周,期间睫状肌处于麻痹状态,调节功能显著下降,若强行用眼可能导致视疲劳、眼压波动或屈光状态误判,故需等待药物完全代谢后方可进行写字等精细用眼活动。
散瞳期间需避免强光直射,外出可佩戴防紫外线墨镜减少光损伤;恢复期避免长时间连续用眼,每20分钟应远眺休息;若出现眼痛、头痛或视力持续模糊超过预期恢复时间,需立即就医排查药物不良反应或眼压异常。